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
就《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听取意见建议
就《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听取意见建议
来源 : 潮州日报网
作者 : 杨碧娜
发布时间 : 2016-06-14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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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
据悉,为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与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活化,市城乡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初稿,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局提前介入《条例》立法工作,并根据立法程序要求,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听证会上,来自市直相关部门、行业的代表和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市民代表,针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管理、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开发利用四个方面的立法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听证陈述人所提意见进行答复。
听证陈述人一致认为,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我市古城区进行规范和管理,全面明确各部门在古城区保护管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古城区保护和活化,这是必要且迫切的。建议《条例》要在古城区历史建筑评定标准、民居修缮改造规定、民居修缮改造补助标准、民居修缮改造施工单位资质鉴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各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职责,切实推动古城区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
针对听证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将认真总结和梳理各方意见,进一步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