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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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11-02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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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中山(潮州)产业
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和
“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1月1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为保障“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的落实,同意“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安排,并逐年纳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