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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来源 : 作者 : 潮州人大网 发布时间 : 2017-01-03 09:33:00 点击数 : 11123
 

1230下午,潮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有关报告、草案、条例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如文、黄洪、黄潮标、林跃,秘书长陈少鹏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各项组织名单(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通过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员范围的决定、关于邀请市民旁听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作方案、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据了解,为确保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召开,市人大办于201610月初成立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机构,设立五个筹备小组,即秘书组、组织组、议案信访组、宣传组、会务保卫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会议审议了《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会议认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会议通过《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表决稿)》。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这部法规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潮州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据了解,2016年,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由市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27件,闭会后,收到代表建议5件,共32件。这32件代表建议基本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工作,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李水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副市长王文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各一位领导及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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