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少宏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黄潮标、林跃、陈史青、杨顺才,秘书长陈少鹏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揭示了存在问题,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6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潮州市2016年度市本级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7年1至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市经济发展总体保持稳定态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工业保持平稳增长,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对外贸易稳步推进,教育、卫生、社保、精准扶贫、环境卫生等民生事业稳步推进。会议原则同意这一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研判经济发展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经过多年努力,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趋好,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举全市之力,补齐环境工作短板,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能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侦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要强化履职力度,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职能;要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侦查监督实效;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侦查监督履职能力。
会议审议《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通过《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这部法规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有301名。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传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夏思,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