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创建文明城市是提升群众幸福感,是把潮州建设成为享誉中外、独具品质、宜业宜居宜游的潮文化精品城市和世界潮人精神家园的重要举措。力争尽快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和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作为市人大代表,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参与、主动作为,全力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要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导者。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积极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和基本成效,广泛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凝心聚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二、要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引领者。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是行业中的精英,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要时时事事处处做人民群众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人。机关事业单位代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在创建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企业界代表要带头捐资出力,要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提升文明素质、树立企业新风。基层代表要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争做文明市民,自觉维护潮州良好形象。
三、要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推动者。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市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履行代表职务,推动全市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围绕创建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创文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共同为创文工作献计出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各位代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历史的使命和群众的重托,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更加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参与和支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把潮州建设成为享誉中外、独具品质、宜业宜居宜游的潮文化精品城市和世界潮人精神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