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涛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林跃、陈史青、杨顺才和秘书长陈少鹏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1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环境监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趋好。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要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深入持久防治大气污染,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要求,要増强法治意识,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突出监督重点,有效维护财经秩序;注重结果运用,确保审计整改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7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潮州市2017年度市本级决算。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测评表决,满意29票,不满意0票,弃权2票。会议认为,2016年以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围绕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全力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并取得较好成绩。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要多渠道拓宽建设资金渠道,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到位;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切实提高供水水质达标率;要加大自来水设施管理维护力度,全力推进城乡供水同网同价。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潮州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结为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决定批准潮州市与柳州市结为友好城市;审议通过了《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表决稿)》,同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审议了《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并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传胜、市监察委副主任赵炳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