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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提升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利用水平
来源 : 潮州日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8-12-17 17:00:53 点击数 : 38260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提升历史名城保护利用水平。

  执法检查组深入古城区和潮安区,实地查看了原电机厂、郡城义仓、许驸马府、民居客栈、饶宗颐故居、龙湖古寨等地,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各单位贯彻实施《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做法及成效。据了解,《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去年11月15日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认真按照《条例》部署,紧紧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要点,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的原则,加大引导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名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初显成效,古城面貌焕然一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潮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反复对应条例要求,切实有力推进历史文化规划发展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名城保护的执法和监督;要突出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将潮州独特的风景民俗风情作为立足点,推动历史文化与旅游业的经济融合;要提升活化利用水平,处理好新旧建筑之间的关系,科学布局城市空间、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分布系统,将历史文化古迹、标志物分类组织形成网络体系;要深入挖掘,强化历史文化研究,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潮州文化研究同步发展。

  市政府秘书长吴宋金表示,将认真收集检查组和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研究对策、强化措施,共同提升《条例》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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