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19日在潮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少宏
各位代表:
我受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刘小涛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6次,审议法规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项,组织视察活动7项,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活动17项,作出决议、决定、意见36项,向市委报送专项工作报告11项,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循程序重宣传,立法工作稳妥推进
依法开展立法。召开立法工作联席会议暨法规起草工作动员会、年度立法工作会议,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年初,针对凤凰山地区存在生态破坏的问题,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报市委批准后,将《潮州市凤凰山生态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召集法规起草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法规起草动员座谈会,提前介入,把好法规起草质量关。开展对条例制定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的立法调研,提出原则性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性法规的制订提供切实可行的立法依据。一年来出台《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和《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保护条例》正在依法有序推进。
加强法规宣传。坚持边立法边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序有效地开展立法宣传活动。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的法规,第一时间在潮州人大网、潮州日报公布法规文本。印发单行本和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发放到市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等。通过制定印发贯彻实施方案、深入乡镇举行条例宣讲会等宣传活动,推动和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做好备案审查。建立健全与市政府办公室、法制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一年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16件,均按照《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台账制度》的要求,对照备案审查明细表,逐项审查,为以后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积累了经验。通过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参加省人大信息平台建设培训以及对县级人大常委会信息平台的使用培训,进一步推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注重队伍建设。从5月份开始,统筹安排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直有关部门干部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搭建全市立法队伍学习锻炼平台,形成上下联动的学习交流机制。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党校主体班学员开展立法调研、加强立法工作联络员业务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立法队伍工作水平,探索锻造一支专业化立法队伍。
二、抓重点促落实,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关于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部署,分两批次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邀请驻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及部分县(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组成六个视察小组到各县(区)实地察看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内洋南总干渠等有关环保建设项目和联饶溪与黄冈河的交界断面、凤水总干渠及主支流汇入断面等水环境保护情况,听取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的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湘桥区人大代表对韩江市区段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搭建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通过多角度多场次多形式的监督,有力地推进全市环保整改工作落实。围绕市委“六城同创”“治六乱”的工作部署,组织视察市区人行步道规划建设及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区人行步道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市政府市政道路改造和建设工作评议、开展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清理整治情况的调研,作出相应的意见、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通过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持续推动市政府抓紧抓早加强市政道路建设,优化城市环境。经过一年多的改造,全市市政道路和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与市“六城同创”办公室联合,组织市人大代表到市级贫困村现场督查“治六乱”和“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38次,市人大代表152人次参加活动。代表们客观作出评价,提出代表意见,推动贫困村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围绕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2个调研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并邀请部分驻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及县(区)人大代表为成员,到潮安区、饶平县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开展对民生改善和保障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报告,对市政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开展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专题调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情况的调研,促进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促进市政府抓紧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对畲族文化保护的调研,推动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促进我市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开展《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名城保护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到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学习考察,就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服务,促进优秀外来人口融入潮州、为潮州做贡献的主题开展调研,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开展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做好预算、决算、审计等法定项目的审查,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开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使用管理情况、陶瓷卫生洁具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调研,听取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对市政府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进行评议,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功能,逐步增加预警和定期推送内容,切实提高预算联网监督实效。
开展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推进“两院”司改工作,发挥司法改革效能,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的调研,促进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创形式显作用,代表工作切实改进
设立代表活动日。设立市人大代表活动日,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代表活动室为载体开展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使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高我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和实效。一年来,市人大15个代表小组分别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7次,1250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发挥代表作用。动员代表加强学习和参与社会建设。分别印发3封倡议书,倡议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踊跃投身到“六城同创”“治六乱”和“创文”行动中去,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区人大代表组成两个视察组,对我市“创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召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带动下,全市各代表小组协同发力,共组织“创文”代表活动15次,约300名代表参加活动。代表们纷纷慷慨解囊,共捐款357.15万元支持市“创文”工作,另有捐赠物品一批价值近百万元。
组织主题活动。围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组织市、县(区)人大代表到潮安区、饶平县视察水环境保护情况,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相关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组织我市15个市人大代表小组以小组为单位,以代表活动室(联络站)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督办代表建议。及时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件建议和闭会期间1件建议。确定了《关于宁莞高速意溪互通出入口道路拓宽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年度的重点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成6个小组,带领市人大机关相关部门对这些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还联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2018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评价。27件代表建议都办理完毕,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都满意。
开展学习培训。召开各级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组织新任省人大代表到广州参加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同时组织120名市县(区)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远程列席同步参加学习。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市县(区)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共194人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培训。同时,邀请8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8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和全市各项中心工作,扩大了代表的知情知政面,提高了代表依法当政议政的能力。
四、夯基础促规范,县镇人大工作全面加强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年”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涛任组长。印发《关于加强县(区)、镇人大机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镇人大注重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制订《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年”的实施方案》,着重从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示范带动等四大方面,对15项工作进行规范。召开市“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年”座谈会,交流部署工作。要求县镇人大要全面落实省指导意见关于县级人大规范化8条、乡镇人大规范化10条。
加强探索创新。以人大工作基础较好的1个县级示范点、7个镇级示范点和12个市级创新案例为依托,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力争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充分发挥示范点和创新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如潮安区重点推进规范镇人大办牌匾制作、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探索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利用新媒体等信息化平台加强代表工作;饶平县重点推进代表联络室建设、探索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增强执法检查实效的机制方法;湘桥区重点推进利用新媒体等信息化平台加强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机制。
加强检查督促。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年各项工作进度,及时破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镇人大按时完成省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制订县(区)、镇级人大贯彻落实省指导意见的情况统计表、汇总表等六项报表,要求各县镇人大按时报送工作进度。此外,还两次组织检查组对各县镇人大落实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指导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将检查验收情况向市委报告,向各县(区)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力指导扶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县(区)人大之间加强交流学习,对标最好最优,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通过两次在《潮州日报》民声专版专题刊登我市推进县镇人大工作亮点、经验和开展主题活动日的成效,进一步激发基层人大工作者的干事创业劲头和代表的履职热情。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解决市区街道人工委工作经费困难问题。先后两批次组织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工委主任)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组织8个示范点负责人参加省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培训班,切实提高县镇人大干部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市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县镇人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获得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贡献奖,潮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潮安区江东镇、饶平县汤溪镇、黄冈镇、湘桥区意溪镇人大主席团获得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
五、敢担当善作为,履职效能整体提升
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学在经常,做在日常。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充分利用潮州人大网、民声专刊等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专题学习会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机关规范化建设。制订《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修订《潮州市人大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等51项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并将其汇编成《潮州市人大机关工作手册》。将手册发至各县(区),为各县(区)提供范例。
加强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积极参加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的各类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到清远、中山、惠州等市学习先进典型的人大工作,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和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人大工作能力。加强宪法修正案学习,增强遵守宪法、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的意识。加强信访工作,一年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全部办结。加强扶贫工作,各项帮扶任务顺利推进。为探索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四个小组到各县(区)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专题调研。
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厉行节约做好接待工作。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规范办公用房的要求,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履行“一岗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与此同时,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调整《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规划期限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确定潮州市市树的议案,决定将凤凰木(金凤树)确定为潮州市市树。批准潮州市与柳州市结为友好城市。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分配方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任前征询对拟任人员意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一年来先后8批次任免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地方立法质量和立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方式和监督实效需进一步提升;代表联系群众和反映民意工作需进一步增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需进一步推进。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我市开创振兴发展新局。
一、增强政治自觉,全面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学习
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创新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学习的内生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推动工作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通过全面持续深入学习,促进三方面转变:用学习促进解放思想,转变工作观念;用学习筑牢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用学习促进能力提升,转变工作方式。
二、科学民主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贯彻到立法工作中,选好立法项目,为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加强立法队伍建设。规范地方立法工作流程,确保依法立法。推进《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潮州市凤凰山生态保护条例》的审议工作。做好《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潮州市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韩师立法基地、市政府法制部门、起草单位之间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立法宣传工作,探索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平台,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
三、正确有效监督,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民生改善和保障开展监督,重点选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自主创新、文化传承、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选准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拟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委新一年重要决策部署开展监督。跟踪监督市政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整改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意见》的落实情况,二是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四年计划落实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的情况、2018年环境状况及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和2019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2019年全年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三是开展《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社会求助条例》执法检查。四是开展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预算编制、政府债务的调研。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以人大代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导向,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监督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收入。五是开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民营企业融资难用地难情况、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乡村振兴工作、科技人才工作、《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六是对市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开展评议。
四、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严格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善于把市委的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依法行使任免权,严格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注重素质。认真执行任前征询对拟任人员意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
五、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通过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健全重点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扩大代表的知情知政面,提高代表依法当政议政的能力。继续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拟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2场视察和调研活动,4场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指导代表小组结合全年4次代表活动日,围绕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总结实施“双联系”制度的经验做法,推进“双联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强指导检查,深化推进县镇人大工作
按照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要求,进一步对标任务找准短板差距,制订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继续抓好省人大指导意见“县区八条”和“镇街十条”的深化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县镇人大的主体作用。立足潮州市的实际,抓示范、树典型、拓思路,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在完善镇级每年两次人代会操作流程、代表活动室建设和创新案例上继续抓好样榜建设,促进建设成果的应用和提升,形成上下联动、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县镇人大代表培训。适时召开县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不定期到各县镇开展检查调研活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七、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推进科学发展能力
自觉对标“两个机关”建设要求,找差距补不足。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一是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守好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务实办文节俭办会,规范公务活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潮州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