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全市已建成70多个村居涉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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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9-07-29 1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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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史青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据了解,《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积极构建“侨之家”服务综合平台,依托各级侨务部门和涉侨机构,建成70多个村居涉侨组织,全方位为社区内的归侨侨眷提供综合服务。此外,2015年以来,我市争取并落实省、市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共计165.03万元。
陈史青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社会各界依法保护华侨权益的自觉性,形成尊侨爱侨、护侨引侨的社会氛围。要做好为侨服务,努力构建各类合作交流平台,优化侨资企业投资环境,充分调动归侨侨眷的积极性,鼓励侨胞回乡投资置业、参与公益事业,为家乡发展多作贡献。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对侨捐项目和涉侨资金的管理,促进华侨捐赠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要通过深入推进涉侨政策法规贯彻实施,完善依法护侨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保障海外侨胞各项合法权益,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眷属,进一步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