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反馈巡察情况
8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少明传达了市委书记李雅林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方华文同志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林镇光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林镇光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陈少明同志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认认真真抓好整改工作。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深化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结合起来,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全面提升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的质量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方华文同志反馈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情况,主要问题是:议事决策不够严肃,履行服务职责有欠缺;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滞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正常;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和审批手续不规范;机关工作作风和日常管理较为松懈;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林镇光同志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存在问题,全力推进巡察整改意见落实到位,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王瑶,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黄秋凤同志、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杨海桓同志以及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其他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