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潮州人大网!
关键字 :
潮州人大网欢迎
打印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立法工作>>立法动态>>正文
《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1月15日实施
来源 : 潮州日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9-01-11 09:55:02 点击数 : 4358

《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1月15日实施

——我市召开《条例》宣讲会

  《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为提高全市各有关单位对《条例》的认识,有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宣讲会,对《条例》内容进行宣讲、解读。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潮标作贯彻实施《条例》宣讲报告。据了解,《条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四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制定《条例》目的在于规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对全市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控制、分类管理、细化防治、严肃处罚,对能够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进行全域全程控制,从而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市委副书记林壮森出席会议并指出,《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依法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推动我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落实责任制,推动《条例》全面落实。林壮森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形式载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推动《条例》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有效提高,为我市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积极的贡献。

  副市长洪岳伟表示,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定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着力推动我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少鹏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承建单位:中国电信潮州分公司
中文域名: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务    邮编:521000    粤ICP备1208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