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助力治污攻坚 共建美丽潮州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国各地结出生动实践。潮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任务抓紧抓实,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韩江入选“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韩江潮州段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河湖。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同时我们正在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是人大代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光荣使命。为此,我们向全体潮州市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一、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积极支持和参与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组织的环保活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厉行节约,减少垃圾产生,绿色生活,绿色出行,促进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二、做依法治污的带头人。人大代表中的企业家要切实增强环保自觉,带头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将环保诚信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抓住节能环保产业广阔前景和巨大商机,结合自身发展,积极拓展环保产业经营发展。
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动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的落实,促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助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反映群众的诉求和心声,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行动起来,践行倡议,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我市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美丽潮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