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
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举行时间和建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市人大代表视察凤泉湖高新区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讨论研究了《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主任会议讨论稿)》和《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暂行办法(主任会议讨论稿)》,同意将该决定和暂行办法(主任会议讨论稿)修改完善后,提请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监司工委关于对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科教文卫工委关于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意上述调研报告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汇报,相关的审议意见同时提请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财经工委关于潮州市2020年1至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潮州市2020年1至9月份预算执行暨全年收支预测报告的初审意见、潮州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潮州市2019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同意上述初审意见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汇报,相关审议意见同时提请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讨论确定了《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施行时间,同意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研究了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工作方案,同意该工作方案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印发,并由法工委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选联工委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