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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力推生态环境保护 立法监督并行呵护青山碧水
来源 : 法治日报 作者 : 章宁旦 发布时间 : 2020-11-17 15:01:13 点击数 : 30843

法治日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力推生态环境保护 立法监督并行呵护青山碧水

  秋末冬初的粤东,漫步在韩江潮州段岸边的绿道上,观赏着沿途水清岸绿的生态廊道、诗情画意的文化廊道,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累了还可以在观景平台稍作休息。当下,这里的江边已成为广东潮州市民茶余饭后的休闲好去处。

  韩江是粤东人的母亲河,是粤东人民的生命线,其水质问题一直是沿岸百姓和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曾几何时,由于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压力加大,韩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壮森介绍说,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直面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牢牢抓住“秀水”议题不放松,采取立法、监督两大领域持续发力的方式,有力推动了潮州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双向和谐发展,为打好打赢“青山碧水保卫战”展示人大职责担当。

  11月11日,韩江潮州段全国示范河湖建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这是继2017年获评全国首届十大“最美家乡河”之后,韩江获得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立法为生态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韩江是粤东第一大河流,担负着1800多万人生产、生活供水的重任。‘拧开水龙头,用上放心水’是沿岸百姓最朴实的心愿。”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传胜介绍说。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压力加大,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面临全新的挑战,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任务职责更加迫切。

  为了回应潮州人民对韩江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期盼和关注,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工作作为韩江水资源保护的切入点,把水环境保护作为第一批立法项目,着手相关立法工作,为潮州打赢“碧水保卫战”夯实法治基础。

  经过一系列立法调研、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经三审审议通过了《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潮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为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支撑。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潮州市是广东首批授予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之一。自2015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其中,6部法规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足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呵护“绿水青山”的力度。

  张传胜告诉记者,这些法规的制定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潮州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例如,制定实施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效提升了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借助“外脑”资源提升立法质量

“立法之后,在工艺美术传承和人才培育方面有何规划?”“今后能否推动工艺美术进校园、进课堂?”不久前,在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潮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条例》立法听证会上,工艺美术界代表和市民纷纷围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制度建设、法律责任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传胜说,近年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多层次、立体式的立法探索,不断创新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

  为了强化地方立法的“智库”支持,2015年,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与韩山师范学院合作共建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为法规起草、评估、论证等提供专业支撑。

  2019年,在起草《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草案)》过程中,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党校,将立法工作搬进课堂,党校把中青年干部学员分成7个小组,分别到潮州市7个畲族村,与畲族村民同住、同吃、同劳动,深入了解畲族村的历史、文化与文化传承、生产生活状况。调研后,学员围绕畲族文化的价值、传承发展的现状与问题、立法保护的措施等进行深入研讨,形成调研报告,为起草该草案提供参考。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搭建群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直通车”,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市直机关、基层镇街、村居、企事业单位,依托15个市人大代表活动室,建立了35个立法联系点,多途径多方式地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直接倾听基层群众的立法诉求,了解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立法过程变成倾听民声、协调利益、引领发展、宣传法治的过程。

  2019年,为确保《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和《潮州市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更加精细化、科学化,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潮安区和饶平县的7个畲族村设立畲族文化保护立法联系点,在饶平县的6个镇设立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联系点,为这两部法规的起草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建立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法规起草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借助“外脑”资源,分两批先后聘请53位立法咨询员,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实践工作经验。2016年至今,立法咨询员共为立法项目提供咨询意见200多条,征求意见覆盖率100%。

  监督促法规实施推动环境保护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该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代表们先后走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凤塘镇污水处理厂、韩江新城污水处理厂等,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厂选址、污泥处理利用、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和费用收取、管网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

  近年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这一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课题,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监督机制,采取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综合监督方式,利用上下联动与部门联合相结合、专项监督与持续监督相结合等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以此促进法规实施,有力推动潮州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开展。

  《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自2017年施行以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3次执法检查,运用多种方式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检查什么、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的原则,客观真实记录实际情况。

  同样,《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自2018年6月施行后,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当年便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条例的施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019年又对市政府落实执法检查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有力推动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林壮森对记者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和保护下,潮州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其中,韩江潮州段水质常年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的较高水平,成为广东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并于2017年荣获“全国首届十大最美家乡河”称号、于2018年被列入11个广东万里碧道省级试点、2020年成功入选全国示范河湖名单,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的河湖。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还紧盯环境问题,开展对市政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等情况的跟踪监督,力促潮州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和重点环保项目加速推进;组织市人大代表对重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助力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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