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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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9-02 09: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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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潮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1年9月1日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仍为335名。
二、分配给各县区的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如下:
潮安区100名,饶平县91名,湘桥区49名。
三、市直接安排的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95名。其中,市联合提名代表名额54名,驻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名额5名,市直和上级驻潮单位代表名额28名,机动代表名额8名。
四、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侨眷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其中,少数民族的代表一般从畲族聚居的行政村中选出。
五、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
六、各选举单位应于2021年11月底前依法选出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