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
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关于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有关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人大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为在更高起点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提供高质量立法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筑牢法治信仰,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自觉提高践行法治、推动法治的能力,全面提升人大法治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安排,忠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会议强调,要把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实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制度,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更优状态打造“四个机关”。要按照《潮州市关于打好“三大战役”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按照市委常委会关于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
会议还研究了潮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鹏,副秘书长,各专委主任委员、各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