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发力“立法+监督”推进
让潮州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美好
沿着蜿蜒盘旋的山路不断前进,凤凰山自然保护区绿意葱葱的树木渐渐与蓝天白云交织,绘成一幅动人的夏日画卷。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凤凰山自然保护区开展“绿美潮州、代表先行”深调研,拉开了今年“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帷幕。
“要加大植绿增绿行动,在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扩大‘绿色版图’、拓深‘绿色厚度’,以实际行动为保护区提‘颜值’、增‘气质’,为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增绿添彩。”活动中,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们沿着护林员日常巡山护林路线步行体验,深入了解护林员日常巡山内容、工作方法和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围绕水环境整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林小群强调,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加“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深入一线摸实情,精准把脉促绿美,立足本职岗位,依托行业优势,多出“金点子”、多提好建议,在聚焦中心依法履职上下好功夫,助力绿美潮州生态建设。
事实上,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凝聚人大代表力量为绿美潮州生态建设保驾护航的真招实招。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法治之名、人大之力,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绿美潮州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立法先行
护佑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韩江是潮州乃至粤东地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其水资源的地位异常重要。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韩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加大保护建设的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认为,制定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法规,既是保护韩江流域水资源的必然要求,更是回应社会各界的热切期望。
为确保高质量立法,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对条例草案的每一章每一条的立法依据、参考依据都进行细致的研究,确保法规条文能切实解决潮州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实际问题。2017年3月1日,作为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支撑。有效的立法保障,让韩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韩江潮州段被评为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和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水质常年稳定保持Ⅱ类以上,优良的水质让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实现恢复性增长,一度绝迹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重现韩江潮州流域。
山水相连是潮州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沿着韩江上行,便来到潮安区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近日,潮州市护林员在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时,救护了一只平胸龟以及一只黄喉拟水龟,经鉴定,这两只“小家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野生保护动物在保护区“安家”,这得益于我市高度重视凤凰山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地方立法和一系列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守护凤凰山的钟灵毓秀。
“此前,凤凰山周边区域肆意开垦山地种植茶叶现象较为突出,地表植被遭破坏,出现大面积水土流失,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说,立法保护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制定一部针对凤凰山茶叶生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符合该地区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势在必行。
2021年1月1日,《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对于保护凤凰山区域范围内的山体地貌、森林植被、农业生产、自然景观、物种资源,以及开发建设潮州生态旅游资源,促进凤凰山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大的现实及深远历史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织牢生态保护法治网,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创新监督
绘就绿美潮州崭新画卷
良法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达到善治的效果。如何让法律法规都更好地发挥效果?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最大的民生,创新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开展“首次性”“开创性”工作,以强大的监督力量呵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执法检查形式,首次专题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邀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20个单位参会,提前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坚持学法普法执法有机结合,重视执法检查中的调查问卷环节,动员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共计4541人参加政府相关部门问卷调查,各级企业共计2614人参加企业问卷调查,通过多维度多层面提认识促落实,深入推动了固废法和省固废条例在潮州贯彻落实。
针对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也频出新招,首次发动人大代表分片包干督导,委托县区人大每周组织1次对辖区内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视察;首次每月编发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工作简报;半年内连续3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视察……随着一系列新举措持续发力,2022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改善为Ⅴ类,全年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从16.7%下降为0,完成我市劣Ⅴ类水体消除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接下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潮州实际,组织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围绕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人大力量,绘就绿美生态潮州崭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