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在全省率先立法保护古茶树助推茶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带队调研古茶树保护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饶平县浮滨镇召开立法听证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新塘镇茶苗基地开展调研
潮州市是驰名中外的凤凰单丛茶的主产区,独特的气候、日照、土壤、山脉成就了凤凰山地区出产名茶。这里古茶树品种资源丰富、分布区域广、数量众多。据统计,其中仅潮安区凤凰镇内现存百年以上古茶树约1.5万株,两百年以上茶树4600多株,被誉为“中国之国宝,是世界罕见的优稀茶树资源”。
为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促进古茶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茶旅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经过多方努力,制定了《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彰显了地方特色,为全省地方立法填补空白。该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谋发展 加强古茶树立法保护
近十几年来,潮州单丛茶飘香海内外,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快速扩张的同时,作为单丛茶品牌之魂、产业之基的古茶树,保护情况却不容乐观,包括病虫害难以有效防治、茶农专业养护知识普遍欠缺、生长环境屡遭破坏等因素,给当地古茶树保护带来极大挑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陆续推出一系列涉及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和产业扶持措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古茶树保护效果逐渐显现。市人大常委会认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关于古茶树资源系统性保护的上位法尚属空白,有关规定零星分布在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由此,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古茶树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措施,巩固多年来保护古茶树的成功经验,推动茶旅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显得十分紧迫。
2022年2月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晓军要求尽快将古茶树保护利用上升到立法层面,守护好这一祖先留存的“活化石”。随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带队赴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高度认可。在市委审查批准后,同年4月27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
立法的请示、计划确定下来,市人大常委会便为自己下达了一道“铁的命令”。“参照我市之前协同立法保护潮剧的经验,我们迅速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潮安区和饶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部门、凤凰镇人大、浮滨镇人大、新塘镇人大组成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坚持采用人大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原则,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形成立法工作思路,开展立法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法规初稿。”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介绍,为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时间倒逼机制,制定立法工作进度表,逐一列出每周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专班成员责任,稳步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做到立法调研与征求意见、法规起草同步推进,调研分析报告与法规草案同步形成。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带动下,工作专班成员发挥业务部门的工作优势,在农业技术应用、保护措施设定、产业政策运用、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打下扎实的基础。
重民意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如何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条例,切实做好古茶树保护管理开发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调研组深入到全市古茶树主要生长区域潮安区凤凰镇官头輋、大庵村、乌岽村,登塘镇世田村;饶平县浮滨镇岭头村、双髻娘山、绿岛山庄,新塘镇南淳村、深坑村,饶洋镇大窠里、西岩茶场等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古茶树保护利用、茶产业发展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茶农、行业协会、当地政府等对于保护利用古茶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汇民智聚民意,为起草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上,对古茶树进行立法保护,在其他省份已有先例。但同样是为古茶树保护立法,潮州的境况却有所不同。“在调研过程中,相比其他省份野生型古茶树占多数,我们发现一个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潮州绝大部分古茶树则属于茶农的私有财产。这意味着在立法中,茶农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需得到更大程度的重视和体现。”庄瑾瑜坦言。
“此外,如何处理好科学养护、科学采摘与保护古茶树生长之间的关系,引导广大茶农在确保古茶树健康生长的前提下,实现茶叶产量稳中有增,走上绿色、生态的发展路子,也是立法应当考虑的问题。”
在这些背景下,潮州因地制宜开启了古茶树保护立法的探索。“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从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寻找立法依据,确保制度设计、部门职责、保护管理措施、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庄瑾瑜说,“根据相关法规,茶农拥有古茶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同时也有依法保护古茶树的责任,所有管理措施要合法,这一点是明确的。”
然而,立法在确保助推古茶树保护与开发的同时,应如何保护好茶农合法权益?对立法者而言,这是不小的难题。“古茶树如何界定?有什么法律依据?”“茶农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如何把保护工作贯彻到实际中去,从而达到立法效果?”……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凤凰镇、浮滨镇召开立法听证会,邀请县区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围绕古茶树的定义、保护的基本原则,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利用等制度,违反古茶树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现场听证,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当面答复。
对于以立法规范古茶树保护,茶农抱有更多期待。饶平县浮滨镇麦园村党支部书记杨如荣关注“古茶树保护对产业发展的意义”。他在听证会上了解到,通过古茶树保护能促进岭头单丛茶产业做大做强,对于广大茶农走绿色生产,增加收入具有积极的意义。饶平县永成生态茶叶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永成关注的是“古茶树被列为保护对象之后对茶农的影响”等问题。他表示,在听证会上该问题得到认真解答,让他知道如何借助专家力量,更好地保护古茶树,以古茶树保护带动本地区茶叶产业发展。
“总而言之,《条例》在保障茶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前提下,一方面为茶农进行栽培和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另一方面界定各方在保护古茶树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这是条例制定的双重目的和意义。”庄瑾瑜表示。
利长远 推动茶产业振兴发展
“保护古茶树的立法工作与师傅制作好茶一样,要发扬工匠精神,既遵循程序,又注重质量,这样才能立出一部符合实际、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制定,不追求“大而全”,而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目的在于切实推动解决我市古茶树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因此,《条例》在结构上形成了两条清晰的脉络。一是以确立古茶树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保护措施、法律责任、技术支撑、资源利用为主的保护脉络。二是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家支持、茶农依托、龙头带动、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脉络。两条脉络齐头并进,又相互交织,用立法的方法揭示了立法推动古茶树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的“DNA密码”。
《条例》明确了市、县(区)、镇人民政府、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协作的管护格局。其中,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项规划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利用工作,开展宣传、培训、技术研究和指导等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生产技术方案;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协助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古茶树保护管理工作等;有关行政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古茶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在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对古茶树进行分级认定保护,经认定的古茶树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潮州市古茶树专家组,为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论证和指导。建立古茶树日常养护责任制,向签订养护责任书的养护责任主体提供必要的养护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无偿向养护责任主体提供古茶树生产、加工的技术支持。《条例》也规定政府定期组织实施古茶树资源调查、登记,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建立古茶树图文档案、电子信息数据库,并对古茶树资源进行动态管理,更有针对性地保护管理古茶树。
《条例》明确古茶树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五米范围为古茶树保护范围,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茶树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确需施工,无法避让的,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此外,《条例》还对古茶树保护经费、保护责任人、生产原则做出规定,以及对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活动和禁止行为作明确详细的界定,以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实现对古茶树的精细化管理。
在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茶树开发利用扶持措施,推动古茶树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库、种质繁育基地;开展古茶树利用交流合作,挖掘历史文化、打造古茶树景观和品牌。培育古茶树资源利用产业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立法保护、管理和利用古茶树,是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举措,也是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立法的过程也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随着《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施行,潮州市的古茶树资源禀赋优势将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茶旅融合,带动乡村振兴,实现“一片叶子带富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