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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潮州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3-09-23 17:12:00 点击数 : 6809

关于潮州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9月在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潮州市审计局局长邱怀球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地方税费征管、专项资金使用及重点单位执行预算情况的审计监督。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2年,我市财政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力度;注重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保障民生投入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2012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4732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65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2278万元的103.53%,比上年增收18128万元,增长16.71%。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24263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8101万元,比上年增支24809万元,增长16.18%。收支相抵年终财政滚存结余10469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4546万元,净结余15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存在一定偏差。2012年市直161个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年初批准部门预算经费85125.85万元,年终决算118147.61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38.79%。剔除省追加拨款、增人增资、年初已安排待审核分配项目等因素后,实际执行拨款为89864.4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05.57%

2、非税收入征管存在问题。至2012年底,预算内“暂存款”科目挂存利息收入157.8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有3个建设项目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2个建设项目欠缴绿化补偿费;有部分住房公积金收益未能及时上缴财政。

3、科技创新、节能环保、价格调节基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2012年度预算列支科技创新资金6091.26万元(已拨出5505.26万元)、节能环保资金3247.77万元(已拨出1348.46万元)。本次延伸审计了4家使用科技创新资金企业的7个项目(有1个同时为节能环保项目),涉及专项资金2973万元,占已拨出资金的54%;延伸审计了4家使用节能环保资金企业的4个项目,涉及专项资金1032万元,占已拨出资金的76.53%。延伸了2个获得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金额18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本次延伸审计科技创新、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涉及的10个项目,其中有2个项目账面不能明晰反映项目投资情况。二是有5个项目2012年底前已完工,但没有申报有关部门验收。三是部分已完工投产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12年底,有2个已完工投产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税金等指标达不到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承诺书预期绩效目标。四是延伸审计时部分已完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小于立项投资规模,部分项目没有按投资计划进度实施。

(二)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2年度,市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税源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大市区税收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不到位。一是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少预征企业所得税。审计抽查发现,共有5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少预缴企业所得税622.38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补缴入库)。二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利用地下室人防工程设置车位取得的收入应缴税费没有征缴入库。三是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土地提供方应缴税费的征管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问题。四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比较滞后,造成不少税款未及时收缴。

2、对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尚未完全到位。抽查2012年开发区二期园区51个用地单位,共发现漏缴、少缴土地使用税424.79万元;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数据和市地税局填报资料,2012年有4户用地企业少缴土地使用税136万元。

3、部分企业存在少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问题。审计中发现有12户企业少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363.27万元。

二、民生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2012年,省分解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500套,竣工任务800套。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823.25万元,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500套,竣工任务1100套,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地区资金筹集不到位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至2012年底,饶平县4个在建项目尚有580.03万元资金未到位;潮安县挂存上级拨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84.93万元尚未使用,有4个镇挂存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17.36万元未拨付住房困难户,有4.35万元廉租房租赁补贴未发放给38户对象户。

2、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全市尚未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住房保障诚信档案,还没有制订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未建立保障住房退出机制和公开退出信息,部分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有待加强。

(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2012年市审计局对我市潮安县、饶平县2006年至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情况表明,两县共撤并中小学79所,新建和扩建设施相对齐全的学校13所,教育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教学质量有所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学生就学距离增加。抽查42所中小学的15665名自行徒步的走读生,其中徒步就学单程为35公里的有412人、5公里以上的有47人,共占比为3%

2、部分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足。寄宿设施与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学生宿舍面积不足,抽查的学校寄宿需求仅能满足84%

3、部分停办学校校舍资产处置利用管理难度大。两县经过布局调整撤并形成的停办学校共79所,需处置校园面积23.1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5.72万平方米。由于产权情况复杂,截至审计调查时,尚有26所学校涉及校园面积6.3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54万平方米闲置没有使用。

(三)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11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截至20128月底,省财政下达我市2011年农房改造专项资金3454万元,已全部拨给3454户农户,并全部完成农房改造任务,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一是部分配套资金使用进度缓慢。至20128月底,全市留存在镇级用于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建设配套资金132.77万元。二是部分村使用专项资金没有取得发票、缺乏相关凭据。抽查发现有4个村支付工程款18万元未取得发票,有16个村使用住房改造建设配套资金39万元,缺乏项目验收资料、支付单据凭证等。

2、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宅基地管理政策。抽查5个镇农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904户农户中有337户以易地重建的方式建设农房,总建筑面积25924.03平方米,均没有办理建房报批手续,未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

3、部分农户农房危房改造不到位。抽查中发现饶平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中有2户农房危房改造不到位和56户另择新址建房,没有及时拆除旧房,存在安全隐患。

(四)2012年度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和园林绿化管养经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3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市城区2012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和园林绿化管养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总体上看,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良好,绿化管养基本能符合目标要求,对巩固“创园”成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潮州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维护、管养责任不够明确。由于市政维护、绿化管养采取经费包干模式,目标不够明确,考核制度不够健全,管养责任难以落实,管养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比较突出。一些属于日常维护管养范围的小维修维护没有及时处理,造成破损程度不断加重,超过日常维护标准而形成单项维修工程,从而增加了单项工程的投入。

2、维护管养整体效果有待提高。现有部分市政设施破损严重,没有得到及时维护或者维护效果欠佳,绿化植被品种老化、退死,没有得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3、市政设施三项维护的内部控制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三项维护项目的立项、设计、预算以及施工规范、质量监督、用工用料等造价结算的规定还有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严密,实施过程对制度的执行还不够严格。

4、管养标准低。抽查发现,市政设施管养施工存在未按施工规范标准执行问题,对破损路面未能实施规范管养,管养质量不佳,不少已作养护修补处理的路面已残破不堪。

三、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情况

2012年下半年以来,市审计局结合17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会议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能不断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收支基本符合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财物没有入单位财务账反映

1所学校将收取学生补习费收入110.81万元和资料费38.81万元在学校体育俱乐部账户反映,没有列入学校财务账核算反映;有1所学校接收捐赠器材资金共32.25万元用于购建体育器材没有入账反映。

(二)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主要是学校发包食堂、小卖部或学生服务部经营权没有报市财政局审批;存在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入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报废车辆未按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批、个别国有资产被无偿使用等问题。

(三)会议费管理和开支不规范

主要是各单位对会议费的管理普遍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缺乏预算管理,对会议费的核算不规范、不明晰;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列支会议餐费,以领代支座谈会、表彰会等活动费用问题。

(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

部分项目没有办理报建、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手续,超额投资没有办理追加投资计划手续;个别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标;部分工程项目结算没有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定案;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备。

(五)个别单位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的财物

2个单位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共5部;1个单位到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共35.21万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完成的20个审计项目的被审计(调查)单位进行了跟踪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被审计单位能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能认真进行整改。审计处理上交财政金额152万元,已全部上交。应补交税款602万元,已全部补交。处理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231万元,已全部归还。处理应调账金额809万元,已全部调账。要求整改其他问题72个,除因客观原因5个问题一时未能整改外,67个问题已全部执行和整改;对于未能整改的5个问题涉及到4个地区部门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提出审计建议38条,得到相关地区部门重视并加以采纳。通过审计整改,体现了明显的审计成效。

对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整改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大报告。

五、加强财税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财政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全口径财政预算改革,尽快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尽可能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行为,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对支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存在问题,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二)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增强非税收入征收力度

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增强非税收入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防止财政资金流失;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如实反映当期预算收支。地税、水务部门要加大堤围防护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必要的追缴措施,对拒不缴纳的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财政资金流失。

(三)进一步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督,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把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完善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同时,要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掌握企业投入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拉动效应,体现财政资金在扶持农业、科技、环保等民生领域的引导作用,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四)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地税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完善税源管理制度,对市区土地使用税征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加强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的征收;进一步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尽快完成对符合清算条件项目的清算工作,提高清算质量,规范清算操作,特别要加强车位收入的管理,加大对土地转让环节以及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涉税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税款流失;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少征或延缓征收税款的发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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