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民政局关于
民政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3年12月18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扎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会议指出,市民政局在开展民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工作体系须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二是公共投入力度有待加大;三是对基层及下属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还须加强;四是对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会议经无记名方式投票,对市民政局民政工作进行测评,满意率为59.3%,基本满意率为37%,不满意率为3.7%。
会议要求,市民政局要针对民政工作的存在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民政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等密切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管理社会事务职能。要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严格审批制度,做好动态管理,落实分类救助。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确保各类优待抚恤事业费的落实,切实关心涉军群体的优抚待遇,开展帮扶活动,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拥军活动。健全救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和救灾款物保障机制,加大救灾减灾物资的投入,增强人民群众的避灾减灾能力。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提高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投入。要加大财政投入,充实人力,改善基层单位的工作条件,为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基层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指导力度,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加大对下属单位监督和管理力度,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民政队伍法制教育、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民政队伍;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水平。要突出加强基层民政事业队伍建设,改善年龄结构、专业层次和整体素质。对社区干部要加大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的培训力度,开阔社区干部的视野和思路,进一步增强社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