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会
湘桥区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会
来源 : 湘桥区人大办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4-06-09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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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方案的要求,6月5日,湘桥区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会,邀请省宣讲团成员、韩山师范学院副教授黄贤畅做信访条例的宣讲。
宣讲会上,黄贤畅结合我省的信访形势,分析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结合条例制定的过程,解读《条例》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信访原则等。黄贤畅还通过列举信访案例,对比新旧条例,认为《条例》提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诉访分离”等原则,有关部门、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 求,实行诉访分离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接访行为,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与监督,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机制,维护信访人权利和信访秩序,解决缠访、闹访等信访突出问题。
湘桥区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广东省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认真贯彻“事要解决”的原则,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建立规 范的信访工作流程和制度,督促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阳光信访、公正信访;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探索总结,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