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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4-08-29 15:09:00 点击数 : 9891

8282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潮,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在潮期间,检查组一行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如文、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建伟的陪同下,实地检查恒洁卫浴有限公司、四通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市机动车辆检测线等处,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有关汇报。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取得较好成效。据了解,2007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都小于0.029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均值都小于0.0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日均值都小于0.07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相当于国家限定的一级标准0.15毫克/立方米的一半;生产总值工业废气排放强度也有所下降。

对此,陈耀光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我市要切实落实《潮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潮州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行动方案,抓住重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准确分析污染源头和结构,治理主要污染物,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工地及道路扬尘、工业废气排放等;要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发展,明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齐头并进的重要性,消除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扬尘及垃圾乱堆放现象,提高空气质量;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工作目标、指标,细化工作方案,逐一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开展防治工作,使潮州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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