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2-08-06 09:40:00
点击数 : 6006
8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带领由市人大华侨工委和市台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对潮安县和饶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进行调研。
近年来,潮安饶平两县扎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优化投资环境,积极营造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至目前,潮安县共有台资企业24家、饶平县29家。
据了解,潮安县24家台资企业,主要涉及陶瓷、食品、五金不锈钢、服装行业等。饶平县29家台资企业,主要涉及陶瓷、毛织服装、食品、工艺、机电、水产等行业。去年,饶平县台资企业出口额9100多万美元,占全县出口额的21%,占三资企业出口额的60%。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部分台资企业了解生产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调研组指出,现在台湾与大陆经贸交流已经常态化,各级各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台资企业解决融资和人才引进等问题,使台资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