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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评议意见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4-12-08 18:13:00 点击数 : 30096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住建局关于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41023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市住建局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扩容提质”的工作部署,积极依法履行建筑工程管理职责,不断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全市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连续几年没有出现较大质量投诉及安全生产事故,建筑工程管理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建筑工程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市住建局在开展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建筑市场行业管理有些还不到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会议对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进行测评表决,满意20票,不满意4票,弃权7票。

会议要求,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一、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履职。要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的培训与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让更多的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城市建设,从根本上减少违规违章建设现象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市住建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对设计、审图、监理、检测等单位和建筑企业的行业管理,切实有效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和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开发经营,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以及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标后管理工作,制止工程层层转包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企业要逐步实施由过去的告知性安全检查转为随机性检查、抽查、巡查,严肃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开盘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合同、合同欺诈、价格欺诈和面积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力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住建局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对每一个建筑工程都要依法依规全程监督,建立完善科学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对设计、施工每个环节的管理,尤其是强化对各类大型公共工程、重大项目,隐蔽工程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严肃查处监理不到位的行为,杜绝“五无”工程。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

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时刻不能放松,要强化对住宅、工厂、桥梁、学校等公共场所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高大模板支护、深基坑、土方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壮大安全技术队伍和丰富人才贮备,不断加大设备更新、安全设施维护、劳动者个人防护资金的投入,为生产中的关键安全设施配备足够的安全保障系统,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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