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谢烈鹏主持召开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鉴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已进行调整,我市也相应对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会议决定调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将原定于2月10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调整至2月3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健民,副主任刘爱华、张如文、黄洪、黄潮标,秘书长魏清潮和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确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潮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稿);听取和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邀请市民旁听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报告;讨论确定《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听取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能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质量。
副市长许典辉、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伊拉、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