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
贯彻落实201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
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5年1月23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能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会议指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的过程中还存在有些整改方案没有按时报送,有些整改情况报告未经市政府同意,有些整改措施不够具体,有些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对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市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办和协调,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个解决问题。对于已经落实的,要继续加强动态监管,巩固办理成果;对于正在办理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力争尽快落到实处;对个别尚未办理的,要及早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表,攻坚克难,争取尽快落实,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承办工作机制,完善台账建立、完成时限、领导联系、督查通报、反馈落实等一系列制度,依法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的办理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