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潮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谢烈鹏
各位代表:
我受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潮州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探索实践,扎实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6项、视察活动3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活动8项,开展民生实事落实专项监督活动5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30项,顺利完成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重点事项监督,推进市委重大部署的落实。着重对“一个目标、两个最佳、三个抓手”落实推进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情况的报告;关于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交通扩网提速、城市扩容提质进展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第二轮绿化潮州工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调研和审议中,注重发现问题,集中代表和群众意见,实事求是提出若干建议,在推动全市对口帮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区功能布局和城乡建设发展、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围绕加快推进汕潮揭城市群建设,组织驻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视察潮州大桥、韩江东岸片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一些问题及时解决。
完善监督机制,深化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完善财政“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市级财政支出联网监督、政府重大投资绩效评估监督”的监督机制,对2014年度涉及底线民生保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底线民生保障资金预算编制情况作为试点进行调研,确保底线民生保障资金列入2015年度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在线监督的分析、评估、预警机制,设置了财经在线监督室,专门开展在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部门预算支出监督;对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专项监督,并进行绩效评价,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整有效的项目资金拨付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2014年1至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市2014年1至9月份预算执行暨全年收支预测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和决议。
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促进相关法律贯彻实施。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禁毒法》、《矿产资源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相关法规的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促进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矿产资源保护工作、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
加强民生实事监督,改善和保障民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驻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共60名,分成5个监督小组,分别对市政府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监督小组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实地察看,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研究整理出建议意见,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取得较好成效。开展畲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重视畲族文化风俗的研究、传承,将畲族文化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畲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建议。
加强专项工作评议,促进政府部门务实为民。对市科技局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市水务局三防及水库移民工作、市社保局社保工作、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教育创强工作进行专项评议。评议前都组织评议活动调研组,深入到市、县区和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常委会集中听取调研情况汇报,认真审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测评表决,作出评议意见,并对外公布。推动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务实为民。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惩治与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重视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等建议。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反贪污贿赂和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六次《广东省信访条例》学习宣讲活动,为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学习了解并准确把握信访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打好基础,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重视开展对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制定的14件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进行审查,确保没有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人员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和批准潮州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2014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审议同意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潮州市政府偿债基金设立工作方案等4个议案。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坚持任前征询对拟任人员意见,组织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先后6批次依法任免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名。组织11名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把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落实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制度。确定《关于解决“磷官铁”划入湘桥区后教师队伍有关问题的建议》等3件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要求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制订专门的办理方案,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进度。二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督办代表建议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18件涉及面广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办。三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制度。以代表满意为标准,对办理进展缓慢、工作效率不明显的予以及早提醒和批评,推进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全年42件建议中,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表示满意的38件,基本满意的4件。
推进代表活动室建设。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地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探索代表活动室活动形式。全市16个代表小组均设立了代表活动室。各代表小组以活动室为平台,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调研视察、学习研讨等活动,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开展“三个五十”活动。即:组织50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50名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专项监督等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多渠道和空间;50名代表联系基层群众,探索代表接受选区选民监督的途径。一年来,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60人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274人次。
健全“双联系”制度和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在坚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基础上,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挂钩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印发《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工作的开展。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印发市人大代表履职手册。在湘桥区探索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让代表自觉接受选区选民评议监督,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
组织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走访省检察院,增进代表对省检察院的了解。组织6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人民之声》杂志对我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工作探索创新力度的做法作了三次宣传报道。
四、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律师、法官分赴10所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新一届农村“两委”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举办了“全国律师宣传日”、“消防安全宣传周”、“首个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的“法治潮州”灯谜会猜活动,编辑发行《潮州市法治灯谜》一书,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深入开展。继续开展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活动,筛选出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试点”等10个项目,作为2014年度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实事工程建设情况检查,让法治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深化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确定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镇(街)、村(居)、学校、医院共四个类型21个单位,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创建活动。推荐枫溪区作为全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确定潮州市创佳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作为我市首批企业依法治理试点单位,都收到较好效果。
切实开展“四五规划”检查。重视《潮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和检查。与省依法治省办联合组织韩愈法治思想征文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论文,编印出版了《韩愈与法治》一书。推荐广东省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单位,指导、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受到广泛好评。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切实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举措,从五个方面作出14条具体规定。把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呼声及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搭建代表依法履职平台;更加重视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切实改进会风,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服务代表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履职培训,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班和市委组织的系列法制讲座,学习掌握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需的新知识,更好提高业务能力。
加强机关各项工作。建立和修订一批常委会和机关办文办事制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一年来在潮州人大网发布消息267篇,其中17篇被中国人大网转发,在上级刊物发表消息15篇。开展潮州市第二十二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组织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座谈会。加强信访工作,改进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7件次。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加强机关后勤管理。重视扶贫工作,完成三年扶贫任务。
各位代表,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监督工作如何积极探索创新的动力仍然不足;监督过程中的前期调研和事后跟踪督查还需加强和改进;有些代表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加以研究和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抢抓机遇再创业、依法履职谋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一是加强对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改革创新、民生保障情况的报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开展潮州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市区环卫工作市场化、潮州单丛茶产业升级和涉侨服务等的专题调研;对市食药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计局、市文物旅游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二是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推动落实全口径预决算细化工作。完善市级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尽快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执行情况纳入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算支出的在线实时监督。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开展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对市法院民事裁判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六是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对有关部门专项工作的询问、约谈、质询等监督活动。
二、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为途径,努力提高代表工作实效
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拓展代表履职渠道,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为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提高代表工作实效。一是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着力加强法律法规、调研方法和提出意见建议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二是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群众制度;总结推广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经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参加监督调研活动制度。三是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分类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统筹督办”的工作格局。开展重点建议的持续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活动。探索对办理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以加大法治宣教力度为导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积极发挥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主导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立法筹备工作。二是努力提高普法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学习教育。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加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三是努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四是努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总结推广法治示范点经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开等工作调研。五是努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激发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确保人大工作能更好集中群众智慧,反映群众意愿。加强与基层人大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加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制订和完善人大常委会质询、询问、约见、评议等制度。做好人大信访工作,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提高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打造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征程在召唤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抢抓机遇再创业、依法履职谋发展的总要求,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加快潮州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