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人大枫溪区工作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枫溪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执法检查。代表们先听取了区农林水局、区食药监局和枫溪工商分局等各职能部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汇报,之后实地察看了枫溪宫前市场和英塘市场的农产品销售、经营情况,听取区物业管理站汇报。
近年来,枫溪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规范农产品流通秩序,活跃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在农产品生产环节上加强监督,开展初级农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测工作,对蔬菜种植散户、农贸市场定期开展农残检测,配合省、市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定量、定性的抽样、抽检。在农产品流通环节上对我区农贸集市以及大型超市、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餐馆单位等开展日常巡查,开展“打击病死猪肉”、 “地沟油”、禽流感联控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农产品违法行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连年来,枫溪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在座谈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充分肯定了枫溪区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分散农户生产和经营农产品导致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代表们认为农产品质量好坏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也希望枫溪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明确自身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真真正正做到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基层监管机构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应加强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进一步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健全自身部门职能,力求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枫溪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