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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5-10-30 11:39:00 点击数 : 43508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1029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管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注重跟踪督查,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的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

会议指出,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仍不到位,群众爱护生活环境的习惯还没真正养成;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环卫市场化工作仍不完善;垃圾清收和卫生保洁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温鼓劲,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提高标准,力促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合力。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持之以恒地推动工作落实。要始终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集中人力物力,下功夫解决好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继续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环境,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局面。

二、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要严格执行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高度重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落地难问题。对市区主次干道要增加配置垃圾桶、果壳箱,对城区现有环卫基础设施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尽快启动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三填埋区底部工程及其配套项目建设,以满足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要把“一县—场”建设工作纳入到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终端保障。对家畜、家禽养殖,要积极引导推广沼气技术,以最大限度减少禽畜粪便垃圾污染,变废为宝。

三、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加强环卫市场化监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水平。要抓好环卫市场化推进工作,严格质量监管和考核,督促承包企业全面履行合同服务承诺,切实提升清扫保洁等作业水平。要严格按照整治目标要求和工作步骤,集中精力打造重点镇村、关键区域和重要节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和一体化提升。要狠抓落后地区、后进村队、关键部位“脏乱差”问题的整改,力促整治工作平衡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环卫整治持续健康推进。要完善常态化的责任包抓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的领导责任,落实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要认真研究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出台环境卫生整治保障措施,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建立科学、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奖惩、环卫队伍建设、垃圾收集处理等制度办法,实现整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营造整洁、美丽的城乡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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