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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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12-29 1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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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潮州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2月29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在潮州市区举行。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潮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潮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预算草案,批准潮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
九、选举市国家机构个别组成人员;
十、决定设立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十一、通过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十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