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如文要求,市政府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禁燃区锅炉整治,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恒大山水城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以及泥头车整治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副市长许典辉代表市政府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汇报。许典辉指出,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2015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2天,比2014年增加19天,优良率为85.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浓度均值为5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较好地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
张如文指出,虽然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处于“爬坡”阶段,任务十分繁重。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使群众真正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规定,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执法人员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不断提高依法防治大气污染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统筹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强监督,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和总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大气污染典型案件,形成严惩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