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史青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对我市2012年以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饶平县城西中学、韩山实验初级中学、龙湖阳光实验学校等8所民办学校,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民办教育工作,在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6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中小学校36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万多人。民办幼儿园473所,在园幼儿近7万人,占我市学前教育学生数量的68%。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陈史青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性,使“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民办教育的先进经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要注重统筹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对民办学校的发展数量、发展类型、布点布局做出详细的发展规划,促进我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民办学校审批标准,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收费、培训和管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办学行为,形成民办学校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提前谋划,制订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扶持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为我市顺利推进“教育强市”战略,率先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城市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