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
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来源 : 潮州日报
作者 : 刘银璇
发布时间 : 2017-05-18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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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2015年以来贯彻实施《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活动中,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市气象局、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饶平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单位,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据了解,自2015年3月1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气象预警中心建设和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制,不断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黄洪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的红线意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防灾责任制,健全气象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完善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中心和一体化发布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快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条例》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
副市长胡鹏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预防机制,不断提高气象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