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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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12-01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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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潮州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30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在潮州市区举行。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潮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潮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预算草案,批准潮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潮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通过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