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市实现“凤凰腾飞”美好愿景的要求,积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工作重点,依法有序有效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潮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
一、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规制度的协调发展,通过立法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和推进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项论证情况并经反复协调和筛选,确定了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人大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3类共10件法规作为立法规划项目。立法规划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加强和改善城乡建设与管理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4件),包括潮州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潮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潮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二是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环境保护领域立法(3件),包括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陶瓷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法规。三是推动历史文化和非遗文化保护事业发展的立法(3件),包括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潮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等法规。
二、立法规划的初步工作安排
(一)拟在2017年完成的立法项目3个: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水环境保护条例。
(二)拟在2018年完成的立法项目2个:潮州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三)拟在2019年完成的立法项目3个:潮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潮州市陶瓷废弃物管理条例、潮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四)拟在2020年完成的立法项目1个: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
(五)拟在2021年完成的立法项目1个:潮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
三、落实立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
未来五年是潮州抓住机遇、奋起直追,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攻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时期。认真落实好立法规划,对于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和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为潮州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面实施立法规划,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市实现“凤凰腾飞”美好愿景的要求,积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工作重点,依法有序有效推进立法规划。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增强立法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要按照立法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立法机构自身水平,扎扎实实为我市打造“五个强市”,实现“凤凰腾飞”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要明确立法规划的责任单位。立法规划经批准后,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调研、收集资料、安排具体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法规起草工作的组织协调。法规起草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时间进度、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三是要做好立法规划的督促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立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四是要做好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坚持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与立法工作同步谋划、统筹安排,做好法规案起草、审议阶段和通过后的宣传工作,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