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潮州人大网!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关键字 :
潮州人大网欢迎
打印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理论研究>>人大知识>>正文
什么是人事任免权?
来源 : 广东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2-10-17 15:15:00 点击数 : 19100

 人大人事任免权,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人民的意志,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免职、撤职等诸种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享有人事任免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任免权,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发扬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有组织、有秩序地实行高度集中,以集体行使职权的形式统一形成国家意志,决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其实质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交给人民可以信赖的“公仆”代为行使,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是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力。法律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任免权的各种形式、程序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主办单位: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承建单位:中国电信潮州分公司
中文域名: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务    邮编:521000    粤ICP备1208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