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 法工委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8-05-09 1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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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举行《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时间半天。
地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5楼3号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一)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二)市容管理的措施。
(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3方面的立法工作,听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5名,从报名的人员中遴选确定。
(二)旁听人员10名,取报名的前10人。
四、报名办法
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法人、其它组织均可报名,有意作为听证陈述人、旁听人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前将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和立法意见建议发送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子邮箱(czrdfw@126.com)。
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确定后,将于听证会前通知该单位或其本人。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凭通知按时出席听证会,差旅费用自理。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时间半天。
地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5楼3号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一)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二)市容管理的措施。
(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3方面的立法工作,听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5名,从报名的人员中遴选确定。
(二)旁听人员10名,取报名的前10人。
四、报名办法
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法人、其它组织均可报名,有意作为听证陈述人、旁听人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前将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和立法意见建议发送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子邮箱(czrdfw@126.com)。
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确定后,将于听证会前通知该单位或其本人。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凭通知按时出席听证会,差旅费用自理。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