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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讲会 营造全民共治良好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讲会 营造全民共治良好局面
来源 : 潮州日报 作者 : 郑健 发布时间 : 2018-05-24 00:00:00 点击数 : 8725

我市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条例》宣讲会,进一步推动《条例》的顺利实施。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壮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潮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少鹏参加会议。

  会上,黄潮标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基本过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对《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宣讲。据了解,该《条例》分为总则、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五十四条,主要解决建立水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人大监督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格防止出现工业污染、突出全流域水质保护、突出全流域生态保护等六大问题。

  林壮森强调,市和饶平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市大局的高度,深化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掀起新一轮“六城同创”“治六乱”行动高潮,并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共治、全社会共同参与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市和饶平县政府要积极履行黄冈河水环境保护法定职责,加强黄冈河水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监督管理,加大环境督查和执法力度,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市、饶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强化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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