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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评议意见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评议意见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2-11-21 18:04:00 点击数 : 6442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21121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市房地产管理局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能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动态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退出公平合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指出,市房地产管理局在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主导性的公租房建设项目较少,建设用地比较缺乏;三是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还须完善。

会议经无记名形式投票,对市房地产管理局落实保障性住房工作进行评价,满意率为85.2 %,基本满意率为3.7%,不满意率为11.1 %

会议要求,市房地产管理局要认真总结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和引导。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把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措施。要及时配套出台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和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公租房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擅自将公租房改变用途或抵押、转让;要摸清城镇居民的住房、收入和住房需求情况,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依据。

三、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机制。通过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网、资源共享,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严把准入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分配环节的监管,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公开透明;要进一步加强对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动态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的巡查,对不符合保障条件者要及时取消保障资格;对骗租骗购的,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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