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2年11月21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根据省的有关政策精神,及时出台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配套措施;着力搭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一体化,探索和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扩大就业;能有效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查处力度,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管理能力;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会议指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落实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就业压力仍然较大,新增就业岗位不足;二是培训模式未能完全适应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流动就业的要求;三是社保的扩面征收进度有待加快;四是医疗保险结算模式跟不上医改步伐。
会议经无记名形式投票,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评价,满意率为63%,基本满意率为33.3%,不满意率为3.7%。
会议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总结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要加大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落实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补贴资金,帮助更多的失业人员在政策支持下实现再就业;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就业责任考核。要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提高就业困难群体的技能;要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各级政府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二、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改善农民转移就业环境。
三、要加大清欠社保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要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恶意拖欠社保费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努力提高参保率,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为扩面重点,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多管齐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加社保基金收入。
四、要扎实推进城镇医疗保险一体化。要加快新农保试点工作步伐,研究出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和新农保合并实施的办法,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确保城乡医保平均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得到落实。要研究缩短医保结算周期的有效措施,确保医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要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监督机制。要以规范业务操作为基础,以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为保障,以强化内部审计为手段,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工作,加大对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防范和查处,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