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我市
海洋经济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4月25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海洋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大对海洋规划、开发和保护的力度,大力推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认为,我市存在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港口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市海域地理位置优越,港口条件好,海洋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我市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
一、加快临港工业发展步伐。加快港口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托港口资源、区位和后发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和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步伐,下大力气引进一批临港大项目落户园区,加快形成规模化、集聚化发展的临港产业集群。
二、促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发展环保、高效、节能、高技术含量的海洋产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提升产业水平。积极推广新型经营模式,实现渔业产业化经营。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努力提高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
三、切实保护海洋环境资源。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海洋环保意识。要加快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形成海洋开发利用有序、有度、有偿的良好局面,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健全发展海洋经济的投入机制。要加大对发展海洋经济的投入,逐步形成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正常投入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的优惠措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涉海项目建设和产业开发,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