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环保局
开展环保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3年6月26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市环保局能够坚持按照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认真编制本市的环境保护规划,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环保执法监督,严把环评关、准入关、审批关。能强化环保责任考核,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议指出,市环保局在开展环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急需加强;二是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不足,监督工作还需加强;三是监管条件客观上与实际要求还有差距;四是饮用水源保护力度还需加大。
会议经无记名形式投票,对市环保局开展环保工作进行评价,满意率为48.4%,基本满意率为45.2%,不满意率为6.4%。
会议要求,市环保局要针对环保工作的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和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环保宣传网络,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的同时,选择一些屡禁不止的污染企业和违规行为进行舆论跟踪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综合监管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坚持一手抓老污染源的治理,一手抓新污染源的控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三是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破坏我市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四是加强环保责任考核工作,对未能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责任问责。
三、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一是要切实加强韩江水源保护,建立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规划和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二是要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要加强水污染减排工作,加大减排项目的建设力度,提高我市的排污处置能力。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要加大农业源的水污染物排放量的整治力度。要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减排设施改造,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配套环保减排管网设施改造和建设,实现达标排放。要全面开展机动车减排工作,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三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为载体,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环保整体能力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机关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装备建设和环保科技攻关,鼓励开展环保新课题的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环境监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