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农业局
开展农业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3年6月26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局关于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市农业局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会议指出,市农业局在开展农业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转型升级进展缓慢,产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业执法力量薄弱,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会议经无记名形式投票,对市农业局开展农业工作进行评价,满意率为61.3%,基本满意率为35.5%,不满意率为3.2%。
会议要求,市农业局要针对农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农业工作。
一、要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二、要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要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种植业、畜牧业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业污染源整治。
三、要创新农业经营机制,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现代职业农民等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要以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为突破口,坚持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基地、专业镇村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格局,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四、要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要继续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保障扶贫、智力扶贫等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