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听民意集民智 促进潮剧文化保护传承
7月22日和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为更好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促进潮剧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倡议下,由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汕头、揭阳、潮州三市共同制定有关潮剧文化保护的法规。我市率先制定《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并根据立法相关规定,在潮州市潮剧团及饶平县分别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保护潮剧文化的意见建议。
“如何保障潮剧从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待遇?”“要怎么激发年轻人对潮剧及潮剧文化的热情?”“法规出台后如何将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听证会上,各县区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围绕潮剧文化资源保护范围的确定、潮剧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制度、如何进一步弘扬潮剧文化的鼓励措施及区域协作的方向等方面进行现场听证,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当面答复。
听证陈述人一致认为,潮剧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潮汕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也是汕潮揭三市的共同精神财富,加强对潮剧文化保护传承的区域协同立法,意义重大。他们建议,条例(草案)应从目前我市潮剧文化资源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制约潮剧发展的投入不足、演职员合法权益、人才培养、受众面窄、市场占有率小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要调动群众的参与性,推动潮剧进一步传承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将认真细致梳理和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潮州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以实际行动,为做好汕潮揭三市的潮剧文化保护区域协同立法贡献潮州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