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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地方性法规12部 护航潮州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市人大办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2-03-13 10:19:55 点击数 : 12904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交出立法成绩单:

制定地方性法规12部 护航潮州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5年5月,潮州市被省人大常委会赋予地方立法权,成为广东省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级市。多年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本地实际,聚焦群众关切,地方立法工作从无到有,特色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2部为潮州市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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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先例 潮汕揭三市协同立法

2020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时强调,潮州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潮州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总书记对潮剧十分赞赏,还专门点出潮剧著名表演艺术家姚璇秋的名字,让潮剧一时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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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潮剧的传承保护,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潮州、汕头、揭阳三市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作为潮剧的发祥地,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扛起了协同立法“牵头单位”的重任,采取“调查研究先行、起草同步推进、协调稳步开展”工作思路,加强与汕头、揭阳两市的沟通协调,针对本地区特有的问题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法规,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审查批准了汕头、潮州、揭阳三地的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等三部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一个地方剧种,广东省三个地级市开展区域协同立法,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也开创了全国在文化领域协同立法的先例。这是潮汕三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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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 保护生态环境

漫步韩江北堤,亲水栈道、滩地植被一一映入眼帘,碧道如玉带环绕在韩江沿岸。韩江两岸环境的喜人变化,得益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韩江流域内城乡水环境,受益于《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潮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潮州开启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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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是潮州乃至粤东地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其水资源的地位异常重要。潮州市用好立法权,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保制度体系。

韩江流域水质在地方立法后改善明显。

根据监测,近几年,韩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及以上。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跨市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水质优良比例都达到100%。2021年11月韩江潮州段全国示范河湖建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再次获得国字号殊荣。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的殷殷嘱托,用好地方立法权,不断推进韩江、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让潮州大地秀水长清。

特色鲜明 构建法治品牌

潮州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享有“岭海名邦”“海滨邹鲁”之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潮州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45处,其中新发现1000处,复查345处。目前全市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项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1项4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7项。

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潮州一张“金名片”,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需要科学指引。2017年11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潮州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法治潮州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坚持历史文化名城全域保护是该条例的一大亮点。根据条例,潮州市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将潮州古城区、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镇街村落、传统场所、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纳入保护名录,加强系统性保护。至目前,潮州市陆续发布三批历史建筑名单,潮州历史建筑入围数量达到171处。条例实施以来,古城区的历史文化旅游热潮不断升温,古城区利用历史建筑、古民居改造的民宿客栈、文化休闲场所达四五百家,有效地带动了古城文化旅游。

潮州是“中国工艺美术之都”,拥有陶瓷、木雕、刺绣等多个传统工艺美术门类,品类齐全、规模大。《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的实施,对于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工艺美术事业繁荣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这一条例,填补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空白,是全国设区的市第一部地方工艺美术保护的地方立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凤凰单丛茶最主要的产区,潮州市凤凰山区域茶叶种植总面积约18万亩,茶叶年总产量近2万吨,年产值近30亿元,一片叶子富了一方百姓。过度开发让凤凰山自然生态资源备受破坏,凤凰山脉生态资源保护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2021年1月1日《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标志着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条例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市、县(区)职能部门协调、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的体制机制,解决了监管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重点解决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鼓励因地制宜,为实现生态产业与茶产业同步发展、互相促进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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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立法 集民智聚民心

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最大共识,得到广泛认同,成为潮州立法的亮点。在立法过程中,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完善法规案征求意见机制,全面实行立法听证会制度,12部法规除1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程序法外,其它11部法规均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以公开邀请、自愿报名的方式确定立法听证会的参加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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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针对潮州市畲族人口少,居住地分散,9个畲族村分布在全市两区一县的情况,为方便畲族乡亲参加立法听证会,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实际情况,前往潮安区凤凰镇、归湖镇召开两场次立法听证会。

立法听证过程中,有的群众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聘请民间畲语老师,分赴全市各畲族村,免费为畲族乡亲教授语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当即采纳这一意见。

“立法听证会既是一次倾听群众意见的调查,也是一次传递立法意图的发布会。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做到正面回应,细致解释。”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接下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贯彻到立法工作中,以法律“重器”护航潮州高质量发展,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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