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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立良法 获地方立法权10年来 潮州“量身定制”18部“潮味”法规
来源 : 南方日报 作者 : 陈柔燕 发布时间 : 2025-06-26 17:00:08 点击数 : 44

今年5月,广东省首部茶产业地方性法规——《潮州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后,关于潮州凤凰山的第5部地方性法规,包括产业、文化、环境、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在凤凰山保护上形成一个立体的法规“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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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部法规的背后,其实蕴含潮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精细立法的意图。自2015年5月28日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潮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本土特色与地方发展需求,坚持“小切口”“接地气”“重实效”立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作出修改决定3个,涵盖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领域,构建起潮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法治屏障之上也闪烁着不少立法工作亮点:潮州有不少法规开创了全省先例,有全国设区市第一部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第一部历史文化领域区域协同立法,全省第一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第一部经济作物(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区域协同立法也走在全国前列。

蹚出新路

坚持人大主导立法

曾几何时,“地方立法权”是不少较大市的“奢望”。1992年,潮州市升格扩大区域,虽成为设区市,但对地方立法权为何物,还“一知半解”。2015年5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潮州等九市成为全省首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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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时间,潮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从“新手上路”到“驾轻就熟”,在人大主导立法上走出一条符合潮州实际情况的路子。

法规起草是立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决定立法质量的关键因素。按立法法规定,法规起草有政府组织起草,政府主导、人大参与起草,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委托第三方起草等模式。潮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什么方法,让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据了解,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之初,对以上所提的各种方式都进行了尝试。实践证明,在立法人才不足、缺乏工作经验的客观条件下,坚持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原则,才是做好潮州立法工作的不二选择。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潜心钻研,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才能让地方立法权实现从0到1的转变。”

以前潮州法律人才不足,曾经有过依靠第三方力量来协助立法的想法。“但细想,这将会导致我们一直无法打造一支业务能力过强的立法队伍。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经过研究,决定采用法工委牵头、部门参与的方式开展立法工作。”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说明。

经过多年实践,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总结出一套成熟的方法。一是根据立法项目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日程表。二是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包括法工委全程主导,要求相关单位派出业务能力强的科室负责人参加专班,参与立法工作。在起草专班完成任务之后,法规草案初稿移交给主要责任部门“走程序”,最终由潮州市政府向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三是根据立法项目的实际,聘请专项立法顾问。

“这一模式具有节奏快、效率高、质量有保障的优势,在立法过程中形成了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坦言,这样的立法模式具有潮州特色,也成为潮州的立法亮点。

此外,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通过采取“时间倒逼”的方式推动立法工作,10年来保持每年出台1.5部法规的效率,让潮州立法工作趋向成熟。从十年立法之路中得以窥见潮州立法工作者“十年磨一剑”的勇气和毅力。

抓准重点

“小切口”谱写治理大文章

潮州古城里,潮剧与工夫茶散发出独特魅力;每年,全国各地的畲族都会齐聚凤凰山;潮州工艺美术逐渐走向家居生活……10年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潮州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小切口”立法,制定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既抓准了地方发展“痛点”,也紧扣群众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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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潮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于2017年施行的《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作出明确规定,这让韩江的秀水长青有了法治保障。韩江潮州段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韩江继2017年获评第一届“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后,2020年韩江(潮州段)高分通过全国首批17个示范河湖创建的验收,是我国南部地区入选的2个河湖之一,也是全省唯一入选河湖。

2023年施行的《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将茶农的私有财产和潮州古茶树资源结合起来,从制定保护措施、引导茶农保护、加强品牌打造、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证,填补了全省古茶树资源系统性保护的立法空白。古茶树得到保护后,单丛茶的产量也进一步提升。据统计,2024年,全市茶叶产量3.62万吨,实现产值88.97亿元。

当前,潮州单丛茶让“一片叶子带富一方百姓”成为现实,潮州茶产业已成蓬勃之势。在此背景下,全省首部茶产业地方性法规《潮州市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落地施行。该法规明确了茶叶生产加工规定,要求茶叶产品要标明茶叶名称、来源、用法和使用日期,打破了茶叶销售的熟人市场,让单丛茶香飘更远。

随着立法的深入,这些法规之间形成的联系也将为某个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治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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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潮州率先出台《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构建起分级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划定保护范围界线,确保古城整体风貌不受破坏。在法治护航下,潮州古城“见人见物见生活”保育活化之路如今越走越敞亮,八方来客走进潮州,感受千年古城的独特魅力。

随后,《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潮州市文化旅游促进条例》的接连出台,让历史文化保护的法治网络越织越密。

不仅如此,潮州还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2021年,潮州参与汕潮揭三市潮剧保护协同立法项目,该项目成为全省第一个区域协同立法项目,也是全国历史文化领域第一个区域协同立法项目。

2022年,潮州参与省市粤菜保护发展协同立法,制定《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以“精品菜”定位区别于汕头的“大众化”、梅州的“客家菜”特色,避免同质化竞争。该项目成为全国第一个省市协同立法项目。在此加持下,2023年,潮州获评“世界美食之都”。

协同立法的合作空间还在不断拓展。目前,潮州积极与周边城市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如聚焦桑浦山保护协同汕头市、揭阳市进行立法。近期还将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文化资源保护,开展前期立法调研。

打造品牌

多渠道汇集民声民意

“立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会潜移默化地产生效果。”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立法调研的过程中,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探索出一套听取民声民意的好办法:打造“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工作品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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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湘桥区人大常委会在湘桥区太平街道、城西街道开展“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工作品牌创建活动,走进田间地头,以“茶”为载体话民情、汇民意、解民忧。

“喝工夫茶是潮州人最普遍也是最热情的社交方式,在喝茶过程中拉近人与人的距离,群众更加愿意表达,我们也更能听到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在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看来,这是一个相互启发的过程,既能了解问题,也能找到解决办法,还能发现新的问题。

6月12日,一场聚焦桑浦山山体保护以及区域协同立法的立法茶话会在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举行。作为这场茶话会的嘉宾,长期关注桑浦山的自媒体博主“刘·金岁月”在接到邀请时还犯嘀咕:去参加活动需要注意什么,要提前准备什么,场面会不会很严肃?参加完这场“立法茶话会”后,他的顾虑被一一打消。

不设固定的地点,不规定举行的时间,“立法茶话会”以“听群众真实的声,立人民满意的法”为固定开头语,以“法治心常在,人走茶不凉”为结束语,彰显人大常委会的初心,也符合群众的价值取向。

随着改革的深入,利益格局的多元化,立法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让更多人参与到立法中来,让法律制度设计真正“以民为主”尤为迫切。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探索把“立法茶话会”的工作方式运用在人大监督工作中,逐步拓展“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的内涵和外延,让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截至目前,潮州市共举办“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50场次,参加群众250人次、行业代表90人次、各级人大代表82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95条,受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的意见建议45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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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民声民意,贯穿立法始末。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注重开好每一部法规的听证会和宣讲会,为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基础。

展望下一个10年,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人大主导立法,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聚焦绿美潮州生态建设、潮州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同时保持前瞻性眼光,探索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以法治之力构建善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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