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
关于潮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8月29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邱怀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潮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局能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1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在深化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政府加强宏观决策,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对审计发现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非税收入没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增值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有待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未能盘活使用;一些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存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会议要求:
一、抓好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落实审计成果。市政府要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逐个分析,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项目,落实整改责任;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存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管理。
二、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强化支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预算执行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量入为出。要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及时科学安排和利用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组织督导检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房地产项目的监管机制,科学实施预征,全面组织清算,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大契税征管力度,努力堵塞漏洞,防止税源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