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潮州人大网!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关键字 :
潮州人大网欢迎
打印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立法工作>>立法动态>>正文
我市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来源 : 作者 : 潮州人大网 发布时间 : 2015-07-02 09:49:00 点击数 : 7108

5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潮州被确定为省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7月2日上午,我市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我市立法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华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确保立“良法”“善法”,保证法规能够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谢烈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健民,副主任刘爱华、黄洪、黄潮标,秘书长魏清潮,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建伟,韩山师范学院副院长吴愈中出席会议。

谢烈鹏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会议传达学习省2015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近期立法工作打算。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扎实抓好立法项目调研,开展立法专题宣传,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拟订我市地方立法条规,组建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确保地方立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近日,市政府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和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初步确定了今年立法计划项目1项,2016年立法计划项目2项、预备项目2项,涉及韩江流域综合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镇燃气设施建议和运营管理、消防管理等内容。

李水华在会上指出,地方立法权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有利于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获得地方立法权的特殊意义,把做好新时期立法工作作为一项引领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再创潮州法治建设新优势。

李水华强调,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坚持“开门立法”,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选准立法项目,使立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发展需求和人民利益需求。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统筹谋划、同盘考虑立法工作,使立法与改革相适应,能够引领改革的指向;要注意“瞻前顾后”,不与上位法相悖,不与兄弟市法规相背;要把握好公权与私权的边界,处理好权责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在开展立项调研中,要同步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制订工作,为立法工作保驾护航,确保立法工作规范有序。

李水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为市政府参与立法工作,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当好参谋助手,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障,开创我市立法工作良好局面。

卢淳杰指出,法律手段是今后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主要方式。做好今明两年我市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当前,把握关键,明确立法的原则,做好立法的准备,确定立法的项目。要坚持地方特色,主动把立法决策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和其他领域立法并重,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均衡性和实效性。要创新机制,严格把好草拟关、论证关和审核关,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水平。他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我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我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加强衔接、加强协调,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做好我市立法工作,努力为我市加快提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上,市人大办与韩山师范学院签订合作组建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协议书。韩山师范学院立法基地、市法学会、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市法制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做好我市立法工作作了发言。

主办单位: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承建单位:中国电信潮州分公司
中文域名: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务    邮编:521000    粤ICP备1208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