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立良法描绘蓝图促发展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保护古茶树工作侧记
前言
潮州市古茶树品种资源丰富、分布区域广、数量众多,据统计,其中潮安区凤凰镇内现存百年以上古茶树约1.5万株,两百年以上茶树4600多株,被誉为“中国之国宝,是世界罕见的优稀茶树资源”。近年来,潮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陆续推出一系列涉及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和产业扶持措施。古茶树作为潮州茶产业发展的产业之基、文化之脉、基因之库、品牌之魂日益凸显。但关于古茶树资源系统性保护的上位法尚属空白,有关规定零星分布在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好古茶树资源,推动茶旅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显得十分紧迫。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古茶树保护和促进产业发展列为2022年度立法项目,目前,该法规草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确定项目、谋划思路
2022年2月8日,潮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晓军在潮安区凤凰镇调研时强调,要尽快将古茶树保护利用上升到立法层面,守护好这一祖先留存的“活化石”。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率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同志,赴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立法工作情况。林小群副主任从珍贵的植物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广阔的市场前景三个方面,阐述了古茶树资源独特的自然禀赋,说明把古茶树保护列入立法计划的必要性。该意见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高度认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潮州市古茶树资源丰富,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开展古茶树保护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了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小切口”“小而精”的工作思路,彰显了地方特色,将为全省地方立法填补空白,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该立法项目向市委请示。在市委审查批准后,4月27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
搭建框架、稳步推进
立法的请示、计划确定下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便为自己下达了一道“铁的命令”。参照潮州市去年协同立法保护潮剧的经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潮安区和饶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部门、凤凰镇人大、浮滨镇人大、新塘镇人大组成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坚持采用人大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原则,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形成立法工作思路,开展立法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法规初稿。
为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时间倒逼机制,制定立法工作进度表,逐一列出每周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专班成员责任,稳步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做到立法调研与征求意见、法规起草同步推进,调研分析报告与法规草案同步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庄朝惠,亲自指导立法工作,通过听取法工委工作汇报,与工作专班同志研究立法过程中碰到的“产权归属与保护”“经济效益与保护”“产业发展与资源利用”“部门权责与保护措施”等多个课题的解决方案,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扎实基础。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带动下,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成员高度负责,发挥业务部门的工作优势,在农业技术应用、保护措施设定、产业政策运用、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作出积极贡献。
重心下沉、深入调研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渠道,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实效,让法规草案的每一条规定都承载着市委对茶产业和茶农的关爱,承载着茶叶产区群众的热切期望。据统计,自古茶树保护立法工作开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开展实地调研活动12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6次,立法听证会2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80条。经反复研究、论证,采纳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见达35条。
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到凤凰镇千庭茶业、乌岽村宋茶王古茶树园、宋茶荟现代茶叶产业园等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古茶树保护利用、茶产业发展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为起草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之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到全市古茶树主要生长区域凤凰镇官头輋、大庵村、乌岽村,浮滨镇岭头村、双髻娘山、绿岛山庄,新塘镇南淳村、深坑村,饶洋镇大窠里、西岩茶场,登塘镇世田村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茶农、行业协会、当地政府等对于保护利用古茶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汇民智聚民意。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凤凰镇、浮滨镇分别召开立法听证会。会上,县区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围绕古茶树的定义、保护的基本原则,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利用等制度,违反古茶树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现场听证,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和起草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当面答复。听证会作为收集社会各界意见、解释立法意图的有效途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高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匠心独到、精准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强调:“保护古茶树的立法工作与师傅制作好茶一样,要发扬工匠精神,既遵循程序,又注重质量,这样才能立出一部符合实际、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制定,不追求“大而全”,而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目的在于切实推动解决我市古茶树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条例(草案)》在结构上形成了两条清晰的脉络。一是以确立古茶树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保护措施、法律责任、技术支撑、资源利用为主的保护脉络。二是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家支持、茶农依托、龙头带动、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脉络。两条脉络齐头并进,又相互交织,用立法的方法揭示了古茶树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的“DNA密码”。
《条例(草案)》明确了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场)应当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协作的管护格局。其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方案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管理和利用工作,开展宣传、检查、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管理和利用技术方案,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繁育基地等;有关行政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古茶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在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对古茶树进行分级认定保护,经认定的古茶树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潮州市古树名木专家库,组织专家制定养护技术标准,并无偿向农户提供必要的养护知识培训、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条例(草案)》也规定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古茶树登记,建立、设置保护标志、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古茶树档案、古茶树数据库和动态监控监测体系,更有针对性地保护管理古茶树。此外,《条例(草案)》还对古茶树保护经费、保护责任人、生产原则做出规定,以及对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活动和禁止行为作明确详细的界定,以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实现对古茶树的精细化管理。
在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茶树开发利用扶持措施,推动古茶树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库、种质繁育基地;开展古茶树利用交流合作,挖掘历史文化、打造古茶树景观和品牌。培育古茶树资源利用产业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立法保护、管理和利用古茶树,是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的重要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落地施行,潮州市的古茶树资源禀赋优势将能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茶旅融合,带动乡村振兴,实现“一片叶子带富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