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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特色立良法 描绘蓝图促发展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保护古茶树工作侧记
来源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办 作者 : 庄瑾瑜 黄伟锐 章肖桦 发布时间 : 2022-07-21 20:22:01 点击数 : 11988

突出特色立良法描绘蓝图促发展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保护古茶树工作侧记

前言

潮州市古茶树品种资源丰富、分布区域广、数量众多,据统计,其中潮安区凤凰镇内现存百年以上古茶树约1.5万株,两百年以上茶树4600多株,被誉为“中国之国宝,是世界罕见的优稀茶树资源”。近年来,潮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陆续推出一系列涉及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和产业扶持措施。古茶树作为潮州茶产业发展的产业之基、文化之脉、基因之库、品牌之魂日益凸显。关于古茶树资源系统性保护的上位法尚属空白,有关规定零星分布在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好古茶树资源,推动茶旅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显得十分紧迫。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古茶树保护和促进产业发展列为2022年度立法项目,目前,该法规草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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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项目谋划思路

20222月8日,潮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晓军在潮安区凤凰镇调研时强调,要尽快将古茶树保护利用上升到立法层面,守护好这一祖先留存的“活化石”。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率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同志,赴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立法工作情况。林小群副主任从珍贵的植物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广阔的市场前景三个方面,阐述了古茶树资源独特的自然禀赋,说明把古茶树保护列入立法计划的必要性。意见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高度认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潮州市古茶树资源丰富,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开展古茶树保护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了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小切口”“小而精”的工作思路,彰显了地方特色,为全省地方立法填补空白,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该立法项目向市委请示。在市委审查批准后,4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

搭建框架稳步推进

立法的请示、计划确定下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便为自己下达了一道铁的命令。参照潮州市去年协同立法保护潮剧的经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潮安区和饶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部门、凤凰镇人大、浮滨镇人大、新塘镇人大组成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坚持采用人大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原则,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形成立法工作思路,开展立法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法规初稿。

为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时间倒逼机制,制定立法工作进度表,逐一列出每周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专班成员责任,稳步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做到立法调研与征求意见、法规起草同步推进,调研分析报告与法规草案同步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庄朝惠,亲自指导立法工作,通过听取法工委工作汇报,与工作专班同志研究立法过程中碰到的“产权归属与保护”“经济效益与保护”“产业发展与资源利用”“部门权责与保护措施”等多个课题的解决方案,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扎实基础。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带动下,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工作专班成员高度负责,发挥业务部门的工作优势,在农业技术应用、保护措施设定、产业政策运用、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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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下沉深入调研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渠道,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实效让法规草案的每一条规定都承载着市委对茶产业和茶农的关爱,承载着茶叶产区群众的热切期望。据统计,自古茶树保护立法工作开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开展实地调研活动12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6次,立法听证会2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80条。经反复研究、论证,采纳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见达35条。

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到凤凰镇千庭茶业、乌岽村宋茶王古茶树园、宋茶荟现代茶叶产业园等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古茶树保护利用、茶产业发展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为起草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之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到全市古茶树主要生长区域凤凰镇官头輋、大庵村、乌岽村,浮滨镇岭头村、双髻娘山、绿岛山庄,新塘镇南淳村、深坑村,饶洋镇大里、西岩茶场,登塘镇世田村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茶农、行业协会、当地政府等对于保护利用古茶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汇民智聚民意。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凤凰镇、浮滨镇分别召开立法听证会。会上,县区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围绕古茶树的定义、保护的基本原则,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利用等制度,违反古茶树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现场听证,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和起草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当面答复。听证会作为收集社会各界意见、解释立法意图的有效途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高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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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独到精准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强调:“保护古茶树的立法工作与师傅制作好茶一样,要发扬工匠精神,既遵循程序,又注重质量,这样才能立出一部符合实际、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制定,不追求“大而全”,而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目的在于切实推动解决我市古茶树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条例(草案)》在结构上形成了两条清晰的脉络。一是以确立古茶树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保护措施、法律责任、技术支撑、资源利用为主的保护脉络。二是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家支持、茶农依托、龙头带动、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脉络。两条脉络齐头并进,又相互交织,用立法的方法揭示了古茶树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的“DNA密码”。

条例(草案)》明确了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场)应当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协作的管护格局其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方案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管理和利用工作,开展宣传、检查、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管理和利用技术方案,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繁育基地等;有关行政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古茶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在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对古茶树进行分级认定保护,经认定的古茶树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潮州市古树名木专家库,组织专家制定养护技术标准,并无偿向农户提供必要的养护知识培训、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条例(草案)》也规定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古茶树登记,建立、设置保护标志、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古茶树档案、古茶树数据库和动态监控监测体系,更有针对性地保护管理古茶树。此外,条例(草案)》还对古茶树保护经费、保护责任人、生产原则做出规定,以及对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活动和禁止行为作明确详细的界定,以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实现对古茶树的精细化管理。

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茶树开发利用扶持措施推动古茶树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库、种质繁育基地;开展古茶树利用交流合作,挖掘历史文化、打造古茶树景观和品牌培育古茶树资源利用产业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立法保护、管理和利用古茶树,是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的重要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落地施行,潮州市的古茶树资源禀赋优势将能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茶旅融合,带动乡村振兴,实现“一片叶子带富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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